1)102、纯黑的眼睛_哨兵不乖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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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宋捡听见哥叫自己,从帐篷里跑了出来,要不是眼睛上蒙着黑色布条,丝毫看不出他没有视力。“哥!怎么了?”

  李韩也掐灭了烟,虽然他对狼的叫声没有那么敏感,但是哨兵的耳朵不可能捕捉不到异动。

  “狼在叫。”周允说话的功夫,精神丝已经接触了宋捡的皮肤,它们绕在宋捡脖子上的那圈疤痕上,就像长在了那里。

  精神力的涌动在营地里形成了,普通人感受不到,李韩却能。他知道,周允正在加强宋捡的感官。

  最先是嗅觉

  宋捡站在帐篷的门口,张灵也跟着走了出来。他猛地一回头,抓住了张灵的肩膀,用力地闻。

  “血……”宋捡在张灵的衣服上闻,确实是有血的味道,随着嗅觉增强,血腥味从微弱变得浓重,“血……”

  张灵呆呆地站着,完了,瞒不住了。

  “好多的血。”宋捡不停地闻,突然,他转过了身。不止是张灵身上,空气里,同样飘荡着血味。

  不是,不是张灵身上的血,宋捡往前走了几步,确定气味来源并不是张灵,于是在空气中快速寻找,真的变成小狗一样。

  只用了几秒,他便锁定了方向。所有的血腥气,都指向了一个位置。而随着听力的加强,宋捡听到营地边缘的狼群在互相呼唤。

  不止是呼唤,它们的脚步声……是在聚集。

  “在那里!”宋捡朝着气味来源狂奔,一下子撞上了柔软的帐帘。他伸出手,触摸帘子的布料,触感的加强让他摸出来材质。

  这是皮子的,这是张牧和张艺住的大帐篷。宋捡掀开帘子冲进去,瞬间淹没在浓稠的血腥味里。

  同时跟着冲进来的,还有周允和李韩。

  李韩只看到简易的手术台上躺着灰白的动物,一时间没看出什么来。可是周允只愣了一下,就立刻看出这是狼。

  是他的狼。

  他冲过去,想把它们抱起来,在碰触它们的身体时,发觉它们可能快要死了。因为它们干枯的皮毛在大把大把脱掉。活着的时候,哪怕毛发再干枯也不会掉这么多,只有生命接近尾声的动物,才会成片成片地掉毛。

  “哥?”宋捡伸手过去摸,摸到的是小狼哥颤抖的肩膀。他再往下摸,摸到了动物的皮毛。

  “是狼?是不是?”宋捡问,“不是人的血,是不是!是咱们的狼!”

  可是周允没有回答他,他也不知道为什么濒临死亡的狼会在张艺和张牧的帐篷里。他像抱人那样,将一匹狼抱起来,它还没有死,还在喘气,肚子随着呼吸一起一伏。

  腹部有好几个弹孔。

  周允是打过仗的人,对枪伤格外熟悉,这是流民的枪,不是移动基地里杀伤力巨大会爆.炸的子弹,是简易自制的钢珠散弹。可是即便是钢珠,近距离开枪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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