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)第674章 正当防卫,不予立案_重生后,影后她不当人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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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警察叔叔的问题,也都是一些常规的基本问题。

  只有一个问题,是带着质疑的。

  “你是白鹿的保镖对吧?你接受过专业的训练,为什么没能第一时间从受惊的白鹿手中夺下匕首?”

  历筝表情都没变:“小鹿受惊过度,她那时候情绪都快崩溃了,我不敢太用力,怕再刺激到她,伤到她,更怕加重对方的伤势。”

  根据视频显示,历筝在不到三十秒之后,就从白鹿的手中夺下了匕首。

  这个说法,没有问题。

  非常合理。

  正当防卫的判断,必须同时具备五个条件。

  第一点,白鹿符合,她是为了使本人的人参、财产权利和其他权利免受不法侵害而实施的。

  第二点,必须有不法侵害行为发生。

  白鹿符合。神经病都已经潜入到她的房间了,还拿了匕首,匕首都已经对着她头顶落下了。百分百的不法侵害行为发生。

  第三点,必须是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。

  白鹿还是符合,当时的情况,历筝已经夺下了私生饭手中的匕首,但私生饭挣脱开了历筝,张牙舞爪的尖叫着要‘杀了你’,再次扑向了白鹿。

  这一点,符合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。

  第四点,必须是针对不法侵害者本人实行的。

  白鹿当然符合了,她刺伤的是神经病私生饭,没有第二个人。

  第五点,不能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。

  白鹿的情况,也符合。

  当她刺了私生饭三刀后,她就停止了防卫的行为。并且,她在第一时间报了警,叫了救护车。

  这说明白鹿根本没有想要严重的伤害他人的念头。

  当不法侵害者失去了伤害白鹿的能力之后,白鹿就立刻停止了所有的行为,并且叫了救护车。

  叫救护车这个行为,非常重要。

  是警方作为判定她正当防卫的重要依据之一。

  历筝之后帮私生饭的伤口止血,这也表达了她们二人无意伤害私生饭,仅仅只是为了自保。

  案发经过清晰,案情脉络清晰,作案动机清晰……

  还有视频和音频在,认定为正当防卫,根本没有任何异议。

  那个私生饭的微博小号,警察叔叔也已经找出来了。

  私生饭算是自爆了,她为什么要伤害白鹿,为什么想要白鹿死,以及她今晚是真的打算弄死白鹿。

  警察叔叔都掌握的清清楚楚。

  因此本案没有任何一个质疑点,警方认定为白鹿是正当防卫,不予立案。

  人心肉长,办案的警察叔叔并不是鹿粉,检查过视频和音频后,对白鹿也很心疼。

  十八岁的小姑娘遇到这种事情,谁看了能忍心啊?

  在做笔录的期间,白鹿又是一副忍着不哭的装坚强,看的几个上了年纪的警察爷爷,眼眶都快红了。

  不自觉的就带入到了自家孩子身上。

  如果是他家的孩子遇到这种事儿,真的要心疼死了,揪心死了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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